药品名称: | 维生素C注射液 |
产品类别: | 注射液 |
通 用 名: | 维生素C注射液 |
英 文 名: | Vitamin C Injection |
汉语拼音: | Weishengsu C Zhusheye |
成 份: | 维生素C,化学名称为L-抗坏血酸。 |
结 构 式: | |
分 子 式: | C6H8O6 |
分 子 量: | 176.13 |
性 状: | 本品为无色至微黄色的澄明液体。 |
药理毒理: | 本品为维生素类药。维生素C参与氨基酸代谢、神经递质的合成、胶原蛋白和组织细胞间质的合成,可降低毛细血管的通透性,加速血液的凝固,刺激凝血功能,促进铁在肠内吸收,促使血脂下降,增加对感染的抵抗力,参与解毒功能,且有抗组胺的作用及阻止致癌物质(亚硝胺)生成的作用。 |
药代动力学: | 蛋白结合率低。少量贮藏于血浆和细胞,以腺体组织内的浓度为最高。肝内代谢。极少数以原形物或代谢物经肾排泄,当血浆浓度>14μg/ml时,尿内排出量增多。可经血液透析清除。 |
适 应 症: | 1、用于治疗坏血病,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性疾病及紫癜等辅助治疗。 2、慢性铁中毒的治疗:维生素C促进去铁胺对铁的螯合,使铁排出加速。 3、特发性高铁血红蛋白症的治疗。 4、下列情况对维生素C的需要量增加:①病人接受慢性血液透析、胃肠道疾病(长期腹泻、胃或回肠切除术后)、结核病、癌症、溃疡病、甲状腺功能亢进、发热、感染、创伤、烧伤、手术等;②因严格控制或选择饮食,接受肠道外营养的病人,因营养不良,体重骤降,以及在妊娠期和哺乳期;③应用巴比妥类、四环素类、水杨酸类,或以维生素C作为泌尿系统酸化药时。 |
用法用量: | 肌内或静脉注射,成人每次100-250mg,每日1-3次;小儿每日100-300mg,分次注射。必要时,成人每次2~4g,每日1~2次,或遵医嘱。 |
不良反应: | 1、维生素C对下列情况的作用未被证实:预防或治疗癌症、牙龈炎、化脓、出血、血尿、视网膜出血、抑郁症、龋齿、贫血、痤疮、不育症、衰老、动脉硬化、溃疡病、结核、痢疾、胶原性疾病、骨折、皮肤溃疡、枯草热、药物中毒、血管栓塞、感冒等。 2、对诊断的干扰。大量应用将影响以下诊断性试验的结果:①大便隐血可致假阳性;②能干扰血清乳酸脱氢酶和血清转氨酶浓度的自动分析结果;③尿糖(硫酸铜法)、葡萄糖(氧化酶法)均可致假阳性;④尿中草酸盐、尿酸盐和半胱氨酸等浓度增高;⑤血清胆红素浓度下降;⑥尿pH下降。 3、下列情况应慎用:①半胱氨酸尿症;②痛风;③高草酸盐尿症;④草酸盐沉积症;⑤尿酸盐性肾结石;⑥糖尿病(因维生素C可能干扰血糖定量);⑦葡萄糖-6-磷酸脱氢酶缺乏症;⑧血色病;⑨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;⑩镰形红细胞贫血。 4、长期大量应用突然停药,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,故宜逐渐减量停药。 5、制剂色泽变黄后不可应用。 |
禁 忌: | 尚不明确。 |
注意事项: | 1.可致过敏反应,甚至过敏性休克,不宜滥用。 2.有条件时,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中维生素B12浓度。 3.痛风患者使用本品可能发生高尿酸血症。 4.治疗巨细胞贫血,在起始48小时,宜查血钾,以防止低钾血症。 |
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: | 本品可通过胎盘,可分泌入乳汁。孕妇大剂量应用时,可产生婴儿坏血病。 |
儿童用药: | 尚不明确。 |
老年患者用药: | 尚不明确。 |
药物相互作用: | 1、大剂量维生素C可干扰抗凝药的抗凝效果。 2、与巴比妥或扑米酮等合用,可促使维生素C的排泄增加。 3、纤维素磷酸钠可促使维生素C代谢为草酸盐。 4、长期或大量应用维生素C时,能干扰双硫仑对乙醇的作用。 5、水杨酸类能增加维生素C的排泄。 6、不宜与碱性药物(如氨茶碱、碳酸氢钠、谷氨酸钠等)、核黄素、三氯叔丁醇、铜、铁离子(微量)的溶液配伍,以免影响疗效。 7、与维生素K3配伍,因后者有氧化性,可产生氧化还原反应,使两者疗效减弱或消失。 |
药物过量: | 每日1-4g,可引起腹泻、皮疹、胃酸增多、胃液反流,有时尚可见泌尿系统结石、尿内草酸盐与尿酸盐排出增多、深静脉血栓形成、血管内溶血或凝血等,有时可导致白细胞吞噬能力降低。每日用量超过5g时,可导致溶血,重者可致命。孕妇应用大量时,可产生婴儿坏血病。 |
贮 藏: | 遮光,防冻保存。 |
规 格: | 2ml:0.5g |
包 装: | 5支/盒 安瓿 |
批准文号: | 国药准字H34023135 |
有 效 期: | 一年半 |